基层反映:当前微信广告存在的问题、监管难点及对策建议

时间:2023-05-26 10:45:42
基层反映:当前微信广告存在的问题、监管难点及对策建议[此文共2144字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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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是腾讯2011年开发的基于智能手机的即时通讯软件,截至2013年底,微信用户已突破5亿。作为目前新兴且火热的网络交流渠道,其凭借低资费、不受区域限制、快速传播、定点周边用户等优点,逐步成为新的广告宣传媒介,受到了商家们的广泛热捧。但是,部分微信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宣传、涉嫌不正当竞争、扰民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。工商部门作为广告监管的职能部门,应重视微信广告这一新兴广告形式,并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予以监管。

一、当前微信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

一是擅发广告现象普遍。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核和登记不得擅自发布广告。然而一些经营商家,通过注册官方微信,吸引用户对其进行“关注”后,采取商业推送、话题探讨或资源共享等方式,在未经审核登记、没有发布资格的情况下便擅自发布商业微信广告。

二是内容虚假宣传泛滥。一方面是虚夸产品。主要是商家在微信广告交流中夸大其销售产品的功能和疗效,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。另一方面是拔高形象。商家往往借助微信广告这一传播形式,采用故事营销、视频营销、文化营销等多种手段,刻意拔高企业形象,诱使用户成为其忠诚的消费者,死心塌地购买其商品或选择其服务。

三是涉嫌不正当竞争。部分商家在利用微信广告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(服务)推广的过程中,刻意抬高自 ……此处隐藏861个字……广告监管的可操作性。

二是强制自我标记,有效界定广告。可强制要求在发布微信短信广告时,发布者必须在广告内容中采取文字或声音的形式注明“广告”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、电话及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。经过这样的自我标记,工商部门可以利用特定自动识别微信广告程序,有效区别普通微信和微信广告,实现对微信广告的界定。

三是加大监测力度,严打违法行为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将微信广告尽快纳入日常监管体系,加大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力度,培养适应网络时代广告监管的专门人才,配备专用监测设备,进一步充实监测力量,强化对微信广告的监测管理,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擅自发布、虚假宣传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,营造监管高压态势。

四是强化部门联动,形成监管合力。强化与通信部门的沟通协作,使其明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,充分发挥微信服务提供商腾讯公司及宽带服务接入者的管理作用,积极为执法部门提供微信广告发布的时间、范围、对象、数量、内容等各类记录和证据,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
五是实施实名管理,提升监管效能。一方面继续推行手机入网实名制。新入网手机用户必须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在运营商对申请书所记载的住所、姓名的用户进行确认后方能取得号码,电信运营商必须对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。另一方面依托通信平台探索微信管理实名制度。在强化用户隐私保密的基础上,逐步探索微信实名申请、实名管理模式,从源头上破解微信违法广告发现难、调查难、查处难的问题,提高微信广告监管效能。

六是开发功能软件,避免广告侵扰。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相关反骚扰软件开发的扶持力度,鼓励软件公司及时开发专门针对通过微信发布垃圾广告的过滤软件,保护微信用户免受垃圾广告的侵扰,有效净化微信通讯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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